近日,上海市食藥監局宣布,《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已經上海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據悉,畜肉、蔬菜、糧食中的大米、禽類中的活禽將成為首批可實現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其他類別的食品由于受到各方面條件限制,實現相關信息的追溯管理還需要一段時間推進。上海將力爭用兩到三年時間,讓十大類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實現可追溯。
此外,上海還明確了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違反有關規定的法律責任。如果生產經營者未按照規定上傳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生產經營許可等資質證明材料,或者在信息發生變動后未及時更新電子檔案相關內容的,將被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對拒絕向消費者提供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來源信息的生產經營者,將被責令改正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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